近年来,泾县发改委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举全委之力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日,荣获宣城市委、市政府“第九届宣城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委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文明创建的生机活力,为提高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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