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9日—9月1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住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地 点:宣城市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内
建设单位:泾县榔桥镇中心卫生院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国子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750平方米,新建3层框架结构2250.15平方米住院业务用房1栋,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和绿化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住院业务用房内设病床55张、护士站、医护办公室、医护值班室、办公室、手术部等及相关配套用房。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排气口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采取加强通风换气措施;食堂油烟通过油烟机收集净化处理后经内置烟道引至顶层楼顶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
(二)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最后汇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院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榔桥镇污水处理厂,经过榔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榔桥河。
(三)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通过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暂存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审批〔2019〕66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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