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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06-0017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2020年县人大代表明祥蓉建议的答复 文号: 泾公发〔2020〕89号
发布日期: 2020-06-03 09:47
关于2020年县人大代表明祥蓉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03 09:47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明祥蓉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对205国道与乡村道路T型路口增设减速设备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交管大队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和调查处理。榔桥镇乌溪村道路与205国道相交,形成T型路口,经交管大队实地勘查,发现该T型路口设有路口提示标志、爆闪灯、凸面镜,但乌溪村道路与205国道连接处减速带已损坏。针对上述情况,交管大队已将该处安全隐患发文推送至泾县交运局,同时抄送泾县应急管理局,建议更换损坏的减速带并在国道路口两侧增设震荡线,要求相关主体部门予以重视,尽快整改到位。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夏福亮    联系电话:05632102222

 

 

2020年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