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泾县司法局在《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19年本)》的基础上,对照省统筹制定的《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对县司法局关于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开展了统一规范工作,现将经县政府审核确认后的《泾县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司法局)》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泾县司法局权责清单(2019年本)》中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即行废止。
联系电话:0563—5031187;
电子邮箱:jxsf881@163.com;
通讯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中心一路;
邮政编码:242500。
附件: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统一规范事项目录(司法局)。
泾县司法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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