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姓名:吴国安 职位:局长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意义
民生工程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县政府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项目,是县委县政府重视法律援助事业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将有利于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泾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使困难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法律服务。
二、《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2016年开始,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被县政府纳入民生工程,2020年,继续作为民生工程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关于印发2020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运行方案和审计意见的通知》(民生办〔2020〕1号)、《泾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1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就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制定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经认真研究,确定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皖办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主要内容进行逐条研究。针对具体条款,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修改,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文。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20年度全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实施方案》的创新举措
一、在案件审核上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县司法局安排专人,通过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测各乡镇项目进展情况,每月采集一次数据,对落后序时进度的地区进行督办。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要求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独立账簿,如实记载法律援助收入、支出明细,单独核算和反映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三、在项目验收上严格把关。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将各乡镇案件审批数、案件办结数、经费投入额、经费支出额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考核,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泾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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