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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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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010-00037 组配分类: 行政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10 15:17
关于对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10 15:17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项目位于泾县汀溪乡街道,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层数

规划批准建筑面积

建字第341823201900223

规划核实建筑面积

备注

泾县公安局

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

2

总建筑面积

490.73

总计容面积

490.73㎡ 

总建筑面积490.72

总计容面积490.72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规划核实。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201010日至20201016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电话:51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