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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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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泾县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16 17:49
【文字解读】泾县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6 17:49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在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下,服务业主导的经济转型正迈向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成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突破口。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8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宣政办〔2018〕30号)文件精神,日前,泾县政府正式出台了《泾县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泾政秘〔2020〕145号)。

二、办法》的制定意义

深入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和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办法》起草工作于20205月份启动。在结合我县实际、相关行业奖励标准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5月25日,发文征求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经济开发区等有关县直单位和11个乡镇意见和建议。同步在县发改委网站征求公众意见。6月8日,县发改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建议按程序报政府会议讨论。77日,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79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通过。随后,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办法》的工作目标

推进我县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新增单位奖励标准、现有规模以上和省重点平台服务业单位发展奖励以及设立服务业统计人员工作补贴三部分。

六、创新举措

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和省重点平台服务业单位,且按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台账、报送统计数据的,分别给予该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七、保障措施

当年出现偷税漏税、商业欺诈、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文件,拟对上一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相关数据经有关单位核实后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