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11个乡镇政府及各医疗卫生单位:
市政府于1月2日印发了《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宣政〔2020〕2号),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草拟《泾县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函发给你们,请于8月21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给我们,未收到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2383027 意见反馈邮箱: xcjxws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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