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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533298L/202009-00009 组配分类: 精准脱贫
发布机构: 泾县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倡议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9-14 08:25
泾县“消费扶贫月”活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9-14 08:25 来源:泾县信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全县扎实开展好“帮扶主体助销、龙头企业订销、电子商务营销、社会力量带销、政策鼓励自销”等“五销”行动,调动起贫困群众依靠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的积极性,在第一个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启动之际,县扶贫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联合向全县发出倡议:

      1.做消费扶贫行动的倡导者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好用好微信、微博、“泾川三百礼”小程序等平台,主动开展产销对接活动,通过组织帮扶单位、学校食堂等积极开展定向采购,带动扶贫产品销售;要引导各生产单位加快推进扶贫产品认定、生产加工和销售运输渠道建设,确保扶贫产品带贫真实、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渠道畅通;要在全县加强设立专柜、专馆、专区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做到价格公道、市场满意。
       2.做消费扶贫行动的践行者
要纵深推进扶贫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鼓励“以购代捐”“以买代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进村入户落实帮扶举措,千方百计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确保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行动,各民营企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参与“我为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同心战疫、爱心助农”等活动,采取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直播带货”电商销售等多种形式,面向贫困村、贫困户采购相关扶贫产品和服务,促进扶贫产品销售。

       3.做消费扶贫行动的助力者
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要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将消费扶贫的信息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动和引导更多的社团组织、爱心人士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营造“消费扶贫、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各类带贫经营主体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产生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捆绑带动销售贫困群众产品;鼓励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对贫困户的产品按标准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通过企业营销渠道实现贫困户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确保互利共赢。

      涓涓细流  ,足以汇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我们坚信在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消费扶贫一定能够在当前,抗击疫情、灾后重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县贫困群众也一定能够早日稳定脱贫、增收致富,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共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