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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专家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10:30
《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2 10:30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9月30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共9部门联合印发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是安徽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垃圾分类工作上海现场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借鉴上海、厦门等市及总结我省合肥、铜陵等试点城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经省委审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绘制了工作表、进度图。包括:(一)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2020年,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三)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四)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018年2月,安徽省印发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导则(试行)》,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行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部分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三分法。2019年12月1日,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实施。

目前我省垃圾分类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合肥市、铜陵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正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根据《实施方案》,各地需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着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推进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等。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统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厨余垃圾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分类后的其他垃圾,逐步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实施方案》将会更好地指导全省各地规范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三、《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主要环节的主体、监管和引导责任

推行垃圾分类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垃圾治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主体多元,方式多样,范围宽泛,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监管形式、机制、工具、技术等实施监管,发挥强制、激励和协商等监管方式的综合作用。不论是家庭还是办公室内的垃圾分类,政府强制非常重要。政府要出台规章制度,通过标准的设定、价格监管、财政补贴和公共管理权力的使用,强制社会各主体实施垃圾分类。但也有必要同时采用激励和协商方式,刚柔相济,提高各个主体实施垃圾分类的意愿,弥补政府强制的不足。

鉴于推行垃圾分类的监管范围宽泛和监管方式多样,《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行垃圾分类的监管主体应是多元的,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四、《实施方案》有利于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补缺补差

目前我省多数城市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因加快补齐末端配套处理设施,特别是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并加强现有末端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配置相应数量的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完善收运体系。结合辖区人口规模、产生单位分布、产生量等具体情况,采取规模化集中处理模式或区域分散处理模式,合理确定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2021年底前所有设区市都要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五、《实施方案》有利于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推进和志愿活动

要充分发挥居民在垃圾分类、收集减量中的主体作用,立足“化繁为简”,让复杂的垃圾分类认知简单化、操作简易化;要立足“变废为宝”,相关部门要给每户家庭都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保证通俗易懂,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让居民正确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对小区居民和单位进行注册登记、发放智能IC卡、专属二维码和《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居民和单位分类投放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计量称重、录入系统,兑换现金或相应积分;负责将居民投放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暂存、分品种堆放整齐,认真办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的转运交接和台账工作。让居民愿意积极参与进来。

垃圾分类志愿者既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员、督导员,同时也是示范员。制定垃圾分类志愿者激励政策。有效的激励不仅可以获得公民的广泛参与,而且能够保持志愿者的长久热情,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感受快乐的同时,实现更高的社会价值。还应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培训制度。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障。

六、《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垃圾分类示范区应按照功能区分,建立模型,明确该区域分类收集系统的规模、垃圾产量等从而动态地反映垃圾分类收集的现状、效果、发展方向。《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示范片区建设明确提出了“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的要求。

七、《实施方案》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

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集中投放点选址是关键。在老旧小区施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的投放模式,最为关键的就是选址。可以优先从老旧小区中选择集中投放点,主要考量是老旧小区居民集中居住密度大,小区空间有限,此外选取群众基础好,宣传发动响应高的小区作为试点,可为更多小区推广成功经验。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在小区宣传栏张贴投放时间及地点分布图并且给每户发放积分卡,积分卡的背面有垃圾分类标准和垃圾分类回收的时间和投放指引。《实施方案》对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