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稳外贸扶持政策,为把稳外贸摆在当前最为突出的位置,全力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有必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强有力的稳外贸政策,推动我县外贸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出台依据
受疫情影响,我县外贸企业存在订单减少,成本上涨、国际市场拓展停滞等突出问题,为确保我县出口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激励政策。
二、激励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在泾县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且相关业务数据均统计在泾县的企业。
三、政策内容
2020年出口增量超过50万美元(含50万元美元)的企业,除享受我县《关于促进工业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中的外贸政策外,对增量部分另设1美元补贴5分钱人民币的激励政策(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四、附则
1、该政策兑现于2021年县工贸政策兑现期间,由企业向所属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统一申报,经所属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审核后报县科商经信局,县科商经信局会同财政局审核认定后报县政府批准兑现。
2、解读单位: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解读:
由于我县外贸长期处在全市末位,为争先进位、努力完成市对县目标任务,同时促进我县外贸企业发展,科商经信局通过与外贸企业沟通,共同想办法出点子,目前有少数企业便是可以开展出口挖潜业务,具体办法是企业联系外省外贸企业将出口转移到我县。由于企业在开展回转挖潜工作中,存在融资、对接、人员开支、对方损失补贴等成本,通过出台本激励政策对企业进行补贴。预计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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