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函反馈情况的汇总说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要求,截止反馈时间期限(9月22日),共收到27个单位5条反馈意见,其中1条予以采纳,3条不予采纳,1条部分采纳。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建设管理的通知》反馈意见汇总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交运局
建议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由数据资源管理局担任,行业主管部门担任备案
不予采纳
2
建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将建设工期时间、时长以及签订合同的时间要求和相应的处罚规定等予以明确说明。建设工期的确定仅由招标人确定
3
在项目非主体结构工程建设,在招标人同意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即可,行业主管部门不参与审核
4
住建局
原第一条第二点:明确招标约定。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明确项目建设工期时间要求,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商定,合理确定。建议修改为:明确招标约定。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明确项目建设工期时间要求,招标人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工期。
予以采纳
5
第三条第三点: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广域网”考勤设备,利用“广域网”加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考勤检查。关于使用“广域网”考勤,目前暂无实施条件,建议修改。
部分采纳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