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我县青弋江(泾县段)、徽水河、汀溪河、孤峰河、濂溪河、幕溪河、运河、漕溪河、合溪河、渣溪河10条河流13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10月份我县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标准限值要求,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持续稳定达标。
三、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0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实时自动监测29天,监测结果表明: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五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臭氧超标1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每立方米、29微克每立方米,负氧离子月均浓度为2166个每立方厘米。
10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6%,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天,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最大值为107,最小值为37。
四、降水环境质量状况
10月份共收集降水3次,其中酸雨0次,酸雨频率为0%。降水pH月均值为6.94,降水pH值范围:6.6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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