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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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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517D/202011-00047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泾县丁家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19 15:52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15:52 来源:泾县丁家桥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

 

行政村

202073号以来,我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给部分灾民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困难。为进一步保障全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721号)、《关于预拨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772号)要求,统筹入汛以来全县洪涝灾害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2020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金额见附件)。

一、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结合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宣城市补助标准(紧急转移安置人口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人均300元标准补助。因灾造成损失的农户按照每户400元标准补助,其中受灾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的按照每户800元标准补助。)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有关要对照今年上报的因灾倒损农房重建计划,保障倒损住房重建补助资金,应按因灾倒房户户均2万元标准,损房户户均0.2万元标准足额发放。

二、严格按照“规范透明、强化监管”的原则。要及时召开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分配方案到户到人,并将需救助人员名单、倒损住房重建台账、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需救助人员名单、倒损住房重建维修台账逐级上报乡镇、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审核审批,经审核审批后由乡镇以涉农资金一卡通的形式打卡发放。其中倒塌房屋重建户和严重损害维修户救助资金,需经应急、财政等部门验收确认后由乡镇再行支付。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困难救助资金于2020827日前足额支付到户、发放到人。

三、严格按照“民生优先、注重绩效”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督导好村、社区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救助对象信息要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进行公示7日,严格救灾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工作部署到村民组、落实到户、不漏一人。重建对象应一户一档,严格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主要内容应有:个人基本情况、重建完成验收表、倒房照片、重建后照片等。购买住房的还应有购房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放弃户的承诺申请。倒房重建,在群众自建为主的基础上,对于贫困群体各要给予必要的人力技术帮扶,资金上给予倾斜,必要时要落实兜底保障,决不能贫困户建不起房。切切实实把握好重建维修的时间节点,坚决做到1120日前完成重建维修任务。

要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请于821日下班之前报送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和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记录至镇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