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砂治超工作取得的成效,切实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治超专项工作方案》(【2004】4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核定。依据规定,现依法对泾县安利达矿业有限公司、安徽泾县恒信矿业有限公司、泾县郭山矿业有限公司、泾县晏公采石场和泾县金谷采石场五家合法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货运源头企业的超装行为和对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以及未取得行政许可而非法运营的货运企业予以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63-2660555 (县治沙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0563-5512918 (泾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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