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灾害来临前,及时向辖区内群众发布灾害预警。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工作,根据转移方案,谨记转移安置危险地带人员,并安排好灾民生活。
2.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减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
6.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辖区内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将救灾款物挪作他用或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
联系方式:0563-543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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