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林业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林业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其他权力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011-00027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1-27 09:36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6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告

泾林野【202037

经茂林镇濂长村村民汪嘉骏(户)提出申请,茂林镇人民政府初审,泾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我局拟对茂林镇濂长村村民汪嘉骏承包濂长村潭中组农田种植的香菇菌棒2020年度因遭受野生动物危害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决定,现根据《泾县实施(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细则》的规定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见附件:《泾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示表》,公示期为七天(20201127日至123日)。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泾县林业局(电话:5123711)电话或书面提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附:泾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示表

泾县林业局

20201127

泾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财产损失补偿公示表

编号

申请

单位

所在

镇村

损害发生年度

农林作物损失地点

造成损失的野生动物种类

损失

种类

损失数量

价值(元)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元)

泾林野2020-37

汪嘉骏

茂林镇濂长村

2020

溪涝里

野猪

香菇菌棒

7900

39500

60%

2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