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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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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012-0000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琴溪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琴政〔2020〕144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08:50
关于印发《琴溪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08:50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琴溪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市、县总体部署和上级安监部门要求,现将《琴溪镇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8月3日


 
2020年度琴溪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新思想”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为目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共治共享促和谐”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琴溪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徐  宁 
副组长:汪加喜 
成  员:汪小红、张松林、王黎辉、吴露山、陶理富、谢 华、翟光发、周凤财、许正华、张 圆、赵书银、王小丽、卫庆宝、何锐苹、计银海、程梦琴、王 浩、张星河、杨桂华、张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王黎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露山任食品安全宣传员。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控。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场,并且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从业人员的服务指导。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切实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   
(三)流通环节。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集镇区、村组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杂店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专项抽查水产品、粮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四)消费环节。集镇、各村、校园及其周边区域,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尤其是对各个中、小学校旁摊位的儿童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并进一步规范罗岭镇各村社区群体用餐申报、备案,建立农村流动餐厅的厨师持证上岗制度。   
四、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镇“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地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琴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