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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012-00001 组配分类: 供电服务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停止移动公司的代收点代收电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09:55
关于停止移动公司的代收点代收电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09:55 来源:泾县供电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用电客户:

您好!因供电公司业务系统升级,将于2020年12月1日停止移动公司的代收点代收电费,到代收点交费的客户可通过"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网上国网、支付宝、微信、电E宝、移动惠生活等电子渠道线上交费,也可到各地供电营业厅交纳电费,另外您可以办理支付宝代扣或银行代扣(邮储) ,每月自动扣款,省时省力,轻松交费。此次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相互告知。如有疑问可拨打0563-2284533或属地客户经理电话咨询。感谢您一直以来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国网泾县供电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