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开展县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统一规范工作,是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在《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19年本)》的基础上,对照省统筹制定的《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对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开展统一规范工作。现将统一规范后的《泾县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在相应网站公布本单位统一规范后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完整清单,并加强宣传,让市场主体、群众看得懂、用得上,方便查询、使用和监督。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和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目录公布后,《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泾政〔2019〕27号)中县级政府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即行废止(县生态环境分局除外)。 附件:泾县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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