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政办〔2020〕26号文件精神,《泾县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公布后,《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泾县县乡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泾政〔2019〕27号)中县级政府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即行废止。我办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故《泾县政府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版)》仍然有效,特此说明。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