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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2341729486354772J/202012-0000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气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气象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0-12-18 11:24
泾县气象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8 11:24
来源:泾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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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气象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责任分解
(一)局长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
(二)建议件、提案件分别由指定的分管领导及承办人具体负责。
(三)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督办、总结和汇报。
二、办理程序
(一)领件。承办人到办公室领取建议提案件。
(二)初办。分管领导与具体承办人研究拿出办理方案,有特殊要求的将方案报局长审定。
(三)走访。分管领导与具体承办人分别或统一走访每一件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或委员,并当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的还要填写登记表。
(四)定稿。承办人拟定书面答复意见送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呈局长审定后,形成正式答复意见。
(五)答复。分别或集中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六)呈报、归档。建议、提案全部答复后由办公室统一归案,写出总结汇报材料,统一向泾县人大、政协提交。
三、办理要求
(一)做到“两率两改”,以诚办件。“两率”就是见面率达到100%,答复满意率达到98%。“两改”就是对代表、委员对国土资源系统提出的建议、提案,要从思想认识上真正改,在实际工作中要限期改。办理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始终以代表、委员最关心的问题为核心,寻求科学的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拿出依据,以诚恳的态度,虚心向代表、委员会学习和听取意见。
(二)办理监督。有县局纪检人员负责监督审计办理情况。
(二)资料整理。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立即将所有资料、文件整理归档,迎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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