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CG-XJ-2020040 二、项目名称: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手持PAD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诚信通电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泾县泾川镇中山南路八达万隆苑YS-125号 成交金额:6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手持PAD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华为 规格型号:M5青春版4G+64G 数量:480台 单价:1450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晓海、陆晓燕、吴育英(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044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统计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13805628125、1878880363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统计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0562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东路36号 联系人:胡佩云 电话: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胡佩云 电话:13805628125、18788803630 泾县统计局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