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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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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29799823103L/202012-0000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复函】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函告”的复函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0-12-01 16:57
【复函】关于“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函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2-01 16:57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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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
你局于2020年11月20日抄送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函告”收悉。经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调查、走访,现答复如下:
据调查,园艺场营业部楼房位于苏红路,始建于1984年;园艺场改制于2003年结束。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筹建于2005年10月,于2007年正式成立(之前为城东工业集中区指挥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时间推算,凤素萍等6人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开发区管理范围,综上所述开发区认为此信访件由其他部门答复,较为妥善。
特此复函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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