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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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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578721/202012-00026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8 17:34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18 17:34 来源: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及时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提高舆论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三)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四)监测收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和力量对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局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五)分析研判。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

(六)及时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地向上级机关报送信息。

(七)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

(八)公开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坚持“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三、强化工作保障

(九)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十)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门户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