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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012-00093
组配分类: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黑臭水体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0-12-21 09:54
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20-12-21 09:54
来源: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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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大排查大整改的通知》(建城函[2019]215号)要求,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我局于12月17日、18日对城区水体开展排查,结合第三方水体检测数据显示,城区无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如有疑问,请来函来电我局咨询。
监督电话:0563-236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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