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颁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无需进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森林防火禁火令是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常务指挥长签呈,在送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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