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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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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799823103L/202012-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23 17:06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3 17:06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加强开发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答复办结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办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督办。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

   二、接办。此项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对于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根据我委的工作职能,认真进行核对,并自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交办之日起5日内提出退办、主办、转分办与会办等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10日内按要求办理完结承办和退办手续。

   三、交办。由党政办根据建议、提案内容,研究确定办理答复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答复。

   四、办理。各部门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讨论谋划解决方法。自接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办理答复交党政办。

   五、答复。党政办核稿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答复后,要及时与所提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联系,征求他们对答复内容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六、对办结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时分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