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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暨兜底脱贫新闻发布会

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暨兜底脱贫新闻发布会

访谈日期:2020年12月24日 10:30-2020年12月24日 11:15

访谈嘉宾(发布人):泾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全胜

直播地点:新闻发布厅

主办单位: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访谈简介: 今年以来,泾县民政局坚持“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工作宗旨,始终把民政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认真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民政民生工程工作,切实履行兜底救助职能。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对我县民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今天我们在此举办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部门简介

(一)办公室(财务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档案等工作。

2.组织实施普法教育。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事业费、行政经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4.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和指导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1.负责全县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按照权限承担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2.协助开展市委托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推进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4.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承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

3.督促指导基层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准确统计各类数据,加强规范管理。

4.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部门社会救助相关办法。

5.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1.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

2.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3.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4.指导上海下放居民救济管理工作。

5.指导全县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管理,加强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6.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指导慈善协会工作。

7.贯彻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法规,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8.指导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与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社会工作股)

1.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实施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法规,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2.组织和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相关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4.贯彻实施儿童收养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承办乡镇、村(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更名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

6.负责县际和境内乡镇际边界界线管理及争议的调处工作,协助市民政局市际界线管理工作,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活动。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乡镇行政区域界限详图,负责以地名规范、地名设标、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7.承担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

8.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创新。

9.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

10.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直播图片

文字直播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泾县民政民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全胜】

2020年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结束之年,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聚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民政厅关于民政民生工程及社会兜底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民政兜底救助职能,按时序进度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涉及民政三类人员摸排。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泾县民政局加大涉及民政领域三类人员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人员进行救助,最大限度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摸排未脱贫户256人,纳入低保155人,特困供养1人,进行临时救助17人;共摸排贫困边缘户780人,纳入低保249人,特困供养19人,进行临时救助25人;摸排近两年退出的低保贫困户1242户,重新纳入低保66户。

特困供养持续完善。从4月份开始,泾县民政局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目前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意愿普查,共向1415名贫困户征求救助意愿,其中210人要求变更为特困供养,目前已对1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了变更。6月份,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供养意愿普查,其中9人要求实行集中供养,至6月底, 5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从2020年12月1日起,我县所有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用已经全部纳入保险渠道解决。

主动办理落实“两残补贴”。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办理,在脱贫攻坚年度内,凡已经办理了残疾证的贫困户,不再要求必须由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才能享受两残补贴。6月底,在全县范围完成了“两残补贴”政策落实排查工作,针对2020年第2季度“两残补贴”发放后新发证的残疾人,共为100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万元,为184人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4万元。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切实保障民政对象基本生活。截止12月底,该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570.46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074.5093万元,特困供养资金1594.84万元,“两残”补贴785.16万元,孤儿定补68.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588.88万元。

临时救助受理及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今年共下拨140万元小额临救资金到各乡镇,截至12月底,各乡镇使用小额临时资金106万元,救助1243人。同时,截止12月底,县民政局及时受理临时救助申请12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8.2万元。

流浪乞讨救助及时。健全救助网络,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依托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健全民政、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发放宣传手册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8人次,出动巡查车辆212台次,提供食品62份,棉衣、裤23件。

提前落实高龄津贴。为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4月下旬泾县民政局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11个乡镇在6月中旬前提前完成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至今年6月底,共为全县11201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42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03.236万元。

建立三级孤儿走访评估保障机制。根据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我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走访评估机制,做到重点困境孤儿及时走访、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每月走访、留守儿童每季度走访,同时建立了《强制性报告制度》,县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12-24 10:35 ]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出席。 谢谢! 再见!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