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县(市、区)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5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县(市、区)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二、组织实施
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市、区)政府网站技术支撑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
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12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县(市、区)政务公开办。
(二)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附件:1.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样表)
附件
填报单位(盖章): 20 年 第 季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本季实际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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