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第三季度“红旗窗口”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窗口、股室,二级机构:
根据《泾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核办法》规定,通过平时考核和内部测评打分,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荣获2020年第三季度“红旗窗口”称号的是司法局窗口、林业局窗口、卫健委窗口、财政局窗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税务局窗口、发改委窗口,现予以通报表彰。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获得“红旗窗口”称号的窗口每位工作人员奖励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希望被评为“红旗窗口”的集体,戒骄戒躁,高标准,严要求,争取更大进步。其他窗口要比、学、赶、超,扎实工作,努力争创“红旗窗口”,更好地为群众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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