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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012-00066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初步完成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7 16:39
泾县初步完成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17 16:39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泾县入河排口“有口必查、有水必测、有源必溯”工作方案总体工作原则,泾县采取人工排查、取样监测、溯源分类等方式,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截止2020年12月12日下午已全面完成疑似点位总数679个和敏感区域点位总数106个的初步排查,同时新增2个点位并完成监测和溯源工作。全部疑似点位中按照要求已完成监测点位85个,溯源点位127个。

一是摸清排口底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人员对无人机航测解译发现的疑似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对解译发现的敏感区域点位进行人工排查,切实掌握我县辖区入河排口总数,排查结果录入全省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信息APP,逐一建档管理。

二是明确排口分类。按照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编码现行标准,对排查发现的排口进行分类。发现现场不能确认排水功能和收水来源的排口,对其上游不少于1公里范围内的汇水情况进行溯源,根据结果研判排口分类。

三是开展排口监测。对排查现场符合采样监测条件的排口,同步开展监测工作。监测范围涵盖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沟渠、矿井、尾矿库、农业农村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城镇生活污水等各类排口,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6类。对于发现的少数行业特征明显的排口,按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加测特征指标。

下一步,我县将对排查确认的排口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其收纳水体名称,录入相关河流的河长信息;同时对已完成初步排查的点位进行梳理核实,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