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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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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101-00072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9 16:24
泾县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1-29 16:24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1、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2020年,受疫情及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208万元,累计增幅0.2%,税收占比48.48%。其中税务局完成79640万元,财政局完成73568万元。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1-10月,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 1.71亿元,减税降费成效显著。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做好保“三保”工作底线,对年初安排的项目进一步压减规模,按照科学合理,分级负担、量力而行的原则安排新建项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印发了《泾县县级财政预算追加管理暂行办法》(泾政办﹝20209)、转发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开支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79)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严把关口过紧日子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的通知》(财预﹝202097)三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2049号)、《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收支和库款管理做好“三保”落实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24号),《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2072号)等,从严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再压减10%,合计346.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984万元。

(二)支持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1、支持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一是财政资金方面。2020年中央、省、市共下达我县财政扶贫资金3077万元,县财政预算安排县级扶贫资金3600万元,中央、省、市及县级资金合计6677万元,所有资金均已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下达至各主管单位。截至年底,全县2020年扶贫资金共支出6440.58万元,支出进度达到96.46%,完成92%的考核任务,2019-2020年我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获得全省“优秀”等次,被财政厅通报表彰。另一方面,印发了《2020年度泾县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根据前期乡镇申报及与扶贫局会商,2020年我县确定了7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计投入357万元。截止年底,7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年收益23.97万元,7个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均已完成资产收益分红,共带动1253个贫困户享受资产收益分红,人均分红217元。二是金融扶贫领域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任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七排查、七提升”专项行动,对照“354+N”问题清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乡镇、村,逐户走访调研,进一步补齐问题整改短板弱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工作的通知》,创新工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摸清18-65周岁之间贫困户需求,不断完善“三级清单”,优化申贷流程,严把准入关口,持续开展四方贷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截至12月末,小额信贷投放11224256.9万元。今年新增累计投放11254264万元,其中,“自我发展”贷款5511607.2万元,“合伙发展”贷款5742656.8万元,涉及带贫主体227家。全年持续开展贷后风险监测,做好即将到期贷款提醒,建立月度风险监测情况报备机制,稳妥处置贷款逾期风险,确保不出现一笔逾期贷款。

2、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认真实施《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生态流域补偿300万元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保障。2020年节能环保支出9355万元,保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污染源普查、环境能力建设费等支出;积极配合各部门扬子鳄保护区整改工作,自2018926日扬子鳄保护区巡视整改被约谈以来,我县共计拨付保护区整改资金23417万元;保障泾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市容市貌社会化管理、垃圾中转站、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支出;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补助资金760万元,用于桃花潭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及昌桥乡安全饮水工程项目。三是全面推进“林长制”“河长制”,继续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持续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实行生态环保网格化管理,全年安排52万元用于发放村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员工作补贴。

3、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依法规范举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截至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3018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49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10334万元,余额均控制在省厅下达限额内。2020年在省厅下达限额内发行新增债券6049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79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7700万元(安徽省泾县牛岭水库工程项目19000万元、泾县新四军铁军精神干部党性教育基地项目9600万元、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泾县区域生态修复项目6000万元、宣城市工业学校扩建项目7000万元、泾县医院医疗应急中心建设项目2000万元、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2000万元、泾县东升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泾县皖南川藏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4100万元)。积极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自20188月开展政府隐性债务清理认定以来,累计化债率和2020年化债率均已超序时进度。二是多举措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指导各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滚动屏、横幅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印发深入推进“资金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各成员单位一起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每周三志愿服务站常态化宣传,截止12月末,共开展集中宣传71场,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189条,LED宣传218个,累计参与38000余人次,并在电视台持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全县140多个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新媒体阵地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内容,有效扩大了宣传面,提升了宣传效果;联合多部门开展投资公司排查、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市场主体排查工作,防控非法、违规金融活动风险;对我县典当、担保、小贷公司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1、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印发了《泾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泾县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模式,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努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4月份到德清县、安吉县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经验,5月份邀请上海闻政公司到我局分享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经验,6月份会商有关单位制定2020年泾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9月份在2021年预算编制会上对全县单位进行系统培训。省财政厅71日印发了《关于财政部2019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县财政管理综合评价位列全国第64位、中部地区第14位、全省第9位。

2、持续做好公务卡改革工作。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预算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8261号)文件精神,要求单位严格按照《泾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日常支出。二是强化数据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将是否使用公务卡,及使用公务卡后是否使用报账系统报账纳入预算执行系统动态监控范围,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付全程信息化管理。三是强化定期通报。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对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全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务卡改革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12月底,全县系统内公务卡3133张,公务卡消费支出17580笔,金额1747.71万元,公务卡消费还款524.49万元;全县十一个乡镇符合公务卡办理条件人数为821人,已办理公务卡751人,办卡率达91.4%1-12月份公务卡消费还款1029694.28元。

3、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一是坚持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更好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将有限资产资源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根据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精神,新组建安徽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将泾县青弋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印象皖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整体无偿划转进入县城镇化公司、县文旅集团,通过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新成立泾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泾县司乘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泾县国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泾县牛岭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泾县振兴乡村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泾县嘉朋酒店有限公司、泾县城投砂石运营有限公司等一批子公司。二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和制度建设。在健全国资委国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资运营监管体系,共同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国资监管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企业人、财、物等制度建设。完成了2019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及薪酬兑现工作,开展了2020年度及2019-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申报工作。

(四)发挥财政保障支撑作用

1、提质提效实施民生工程。2020年继续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我县实施31项),全年投入民生工程8.86亿元。编制了2020年泾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县直牵头单位根据年度目标要求,将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尽快分解到各乡镇,做好民生工程任务分解工作。4月,县民生办分别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会商,对接2020年民生工程任务,及时确定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了解其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完善通报制度,针对落后民生工程项目进行通报,紧盯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抓好民生工程进度,落实责任。于6月初召开了全县民生工程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计划。8月份宣城市召开全市民生调度会,会后各市直部门梳理出了各县市区存在的问题。县民生办立即将相关问题反馈到各实施单位,要就立即做好整改,加快推进项目进展。民生办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现场督察,紧盯序时节点,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社会保险资金保障。全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退出村医生活补贴等共计资金3.6亿元;拨付职工养老金、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资金5.0亿元;拨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离休(伤残)医疗费共计3.5亿元。二是加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投入。做好农村城市低保金、特困供养对象补助、孤儿生活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发放工作;做好临时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加大今年疫情下的困难群众救助;在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基础上,对困难群体实行医疗救助政策。同时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351”、“180”、“160”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按照上级颁布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三是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统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293.5万元,县财政安排1084.5万元,合计1378.0万元,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疫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计支出1324.2万元,用于全县疫情检测设备和防控物资的采购、核酸检测、人员隔离,值守卡点建设和运行费用,各级疫情防控宣传,以及各乡、镇村(社区)联防联控费用支出等。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为我县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3、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筹集资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预算安排4460万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资金2496万元,合计6956万元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省、县批复下达的各类项目资金计划,按照方案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后续管护工作,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总结和资金拨付等工作。二是加快支农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争取中央、省、县级资金1052万元安排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0个,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绿化、亮化农村生活条件。配合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涉农补贴的发放,做好各类补贴审核汇总发放等工作。三是做好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0年,泾县共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惠农资金21264.5万元,共涉及资金种类16大类、39小类。

4、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一是做好交通建设大会战、城市提品大会战资金保障工作。2020年交通项目资金支出35106万元,其中洗马桥—爱民美丽公路4646万元,榔茂路3100万元,芜黄高速、皖南川藏线、农村畅通工程及扩面延伸工程等项目27360万元。2020年住建项目资金支出35784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还本付息12917万元,江心洲公园、青弋江北路及青弋江北路景观977万元,谢园路白加黑、财富路白加黑等项目资金21890万元。二是做好重点项目资金调度工作。及时拨付牛岭水库征迁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2020年牛岭水库工程项目资金支出55314万元,保障了牛岭水库征迁工作及工程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做好宣城市工业学校产教融合项目及扩建项目、农村安全饮水、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5、有序推进PPP项目实施。一是及时跟踪PPP项目实施进展。红色旅游PPP项目:云北路已完工,已进行第一期政府付费;宁泾公路正在施工;泾青通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生态文明建设PPP项目:桃花潭中路已完工,已进行第一期政府付费;城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即将完工;运河(城区段)绿色长廊建设项目、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全面加强PPP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加强PPP项目信息填报,积极开展PPP综合信息平台相关信息检查,督促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及时上传信息。三是配合主管单位做好项目库内实施内容的调整。

6、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主动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开展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政策宣讲和挂牌推广工作,兑现2019年、2020年挂牌奖励资金230万元。2020年,我县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成功挂牌5家企业,非“科创板”4家企业。二是落实企业奖励扶助政策。会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商经信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等部门审核兑现各项扶持企业奖励资金,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及资金保障等工作,落实惠企利民政策。2020年共计审核兑现各项扶持企业奖励资金17653.77万元。三是结合“四送一服”等活动,深入宣传解读各级惠企利民相关政策。重点宣传解读省委、省政府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30条”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22条”意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18条”措施、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6+N”政策、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等,积极帮助企业出谋划策,理清发展思路。努力解决企业反映的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需求等亟需解决的问题,以送政策入企、银企对接等方式,搭建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与企业间的交流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定企业的发展信心,服务实体经济。

(五)夯实财政管理

1、加强法治财政建设。完成了2019年度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自查等材料的汇编上报;印发了《泾县财政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泾县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2020年度泾县财政系统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参加了“机关集中学法月”法律知识测试、财政行政执法证考试和应急普法网上知识竞赛;邀请了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来县财政局开展“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宣讲3次,面向财政系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宣传公益诉讼法规、《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集中收看《扬子讲堂》—《传染病防治法》解读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解读、廉政法治动漫系列宣传片《微腐面面观》、《民法典》解读等法治视频讲座;启动了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处罚工作,目前正在推进中;开展了财政行政执法证和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年检、修订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依法行政工作。

2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并完善我县专项债券项目库,加大债券项目申报力度,在限额内规范举债,进一步发挥举债融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坚持“资金跟项目走”原则,加大项目调度,督促各债券资金沉淀单位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债务主体责任,加快债券资金支付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落实隐债化解方案,减存量、控增量、消隐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3、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一是强化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预算法规定,认真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学划分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的责任边界和职责范围,财政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对本单位支出事项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逐步扩大授权支付比重。二是完善授权支付制度。出台《关于调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方式目录的通知》(财库﹝2020﹞28号),不断扩大授权支付范围,进一步提高单位用款自主性,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强化单位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20﹞43号),自20204月开始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加强专项资金指标及用款计划审核,解决支付流程不顺畅、支付主体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四是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以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将所有财政资金和预算单位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健全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建立事前有预警、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结果有反馈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同时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授权支付的监督及检查,2020年以来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已对部分授权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了2020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预检查,确保预算信息按要求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约束;开展了财会监督工作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予以上报。继续按规定使用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中介服务机构库,完成了7个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按季度编列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强化内控建设,编制了财政局2019年度内控报告,执行等级“良”;开展并完成了局机关内控制度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和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0年,省财政厅调整了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规范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064号),明确落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强调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特别是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做到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办理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31个,采购预算金额31347万元。三是稳步推进“徽采商城”采购方式改革,截至目前,共计审批各单位“徽采商城”采购计划346个,采购预算金额1094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5起,处理完结5起,受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1起,处理完结1起。

6、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切实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乡镇收支预算管理,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预算执行。为了更好规范管理乡镇财政专项资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乡镇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各乡镇每月向财政部门报送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县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季度通报。严把关口过紧日子,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益,将厉行节约作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乡镇资金的使用,各乡镇将根据每月支出情况,上报用款计划,做到资金使用有计划,避免“钱等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加强重点资金监控,加大预警问题的核查,坚持“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十一个乡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开展了全面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乡镇动态监控预警问题处理建议函》。随着动态监控力度的加大,乡镇主动整改纠偏的意识明显提升,规范预算执行意识明显增加,乡镇支出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7、加强会计行业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跟踪监办,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都规范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网络编报工作,全县共150个单位已全部通过审核,整体上各单位总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全县会计人员通过信息采集855人,视同教育办理69件。行政许可3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全县代理记账机构已增至10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传红榜22条,基础信息25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已压缩审批办理时限至1-3日,精简可在网络上查询的审批材料。

8、加强担保代偿管理。坚持“一企一策”追偿原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与相关企业及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梳理工作关系,依法依规实施追偿。县担保中心担保代偿共计1.87亿元,截至20201231日,累计完成追偿收入7184.24万元。受疫情及汛期灾情等原因影响,20201-12月共实现追偿收入894.31万元。大力推进昌桥乡原工业园区土地盘活工作,形成了近期初步工作意见,根据工作难易程度,按先易后难、一企一策原则,拟分两批对相关企业土地及资产进行处置。

(六)强化财政干部作风

1、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精准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的常规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方面,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好脱贫攻坚战。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全县财政系统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将全县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428日,组织财政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并立即召开了全县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读了《2020年泾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集中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三个层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主体责任体系。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局领导班子调整3名成员;推荐提拔正股级干部2名;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加大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力度,指导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加强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配齐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创建“泾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加强骨干网评员队伍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印发实施方案,开展专题会议、宣讲活动和工作调研,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全县财政部门落地见效。组织财政干部完成2020年度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组织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参加2020年全省南片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强化培训多轮次、全覆盖,确保全局干部业务能力过硬,同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各类评先评优奖励办法,增强岗位职责赋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保障压力大。财政收入结构不够优化,发展后劲不够扎实,预算绩效有待提升。项目大多数处在建设阶段,优质资源转化不足,项目发展序时进度有待提高。二是债务化解难度大。财政偿债缺乏后续财力,因减税降费、疫情等原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可用财力在剔除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后,能够安排用于偿债的资金十分有限。三是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大中修项目和棚户区改造)进程较缓,民生信息报送频率和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仍需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创新能力和公仆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理论武装还不够,理论联系实际还不紧密,部分同志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仍存在“拖、低、扯”作风问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仍需加强。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强化收入征管

一是坚持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和精准调度。每月上旬召开收入分析会,分析摸排当月税源点,明确收入目标;中旬跟踪调度,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下旬每日编报收入进度表,紧盯收入预期实现。二是适时召开财税联席会议,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减收影响。三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逐步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增强协税护税力量。四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二)压减支出保障重点

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突出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真正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大力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补短板、打基础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集中财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民生、科技创新等领域投入。

(三)  加快绩效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库,探索创新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形成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加快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建立完善基建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

(四)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开展2021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2020年度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预检查,确保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约束。继续按规定使用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中介服务机构库,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项目,并将在20214月合同到期后按规定取消中介服务机构库。根据财政工作重点,确定财政重点资金监督检查范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等检查。   

(五)完成民生工程任务

对照目标责任书,健全责任分工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级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推进规范日常工作,规范项目运行程序和资料归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健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巩固建后管养,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充分利用村社区等基层工作网络,在提升为民服务效率和水平的基础上,丰富宣传内容,完善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工程宣传平台,持续提升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

(六)强化金融管理工作

深入银行机构、企业,做好沟通对接协调服务,加强“政银企”合作;定期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开展信息交流,加强存贷款指导调度;坚持月度通报制度,进一步在金融系统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和排查活动;积极推进银行机构与县担保公司的合作,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力开展新型政银担、“税融通”和“劝耕贷”等业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较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

(七)提高社保保障水平

严格社保基金预算执行,规范基金收支,强化基金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完善预算执行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做好资金保障,确保民生等项目稳步实施、发挥效益。加强社保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着力提高民生资金、涉扶资金等社保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单位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八)推进国企改革转型发展

引导各县属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建立投融资决策和执行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发展一批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壮大自身实力。切实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联系,以优质的项目、资产为基础,全面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支持国投公司提升整体信用评级。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实际运营需要,加大市场化招聘经理层力度,配强班子,建好队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九)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模式建设。发扬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我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规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优化支出预算执行审批流程,严格预算支出计划审核。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制定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支付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促进县域经济和县乡财政持续稳定发展和良性运行。

(十)充分履行财政职能

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科学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立足当下、谋划长远、突出重点,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强化预算绩效,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大攻坚战、克服疫情汛情影响、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等,为财政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打好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