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县财政局制发《泾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办法》),泾县财政局局长丁荣中就《办法》进行了解读,具体解读内容如下:
一、拟文依据和背景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明确股室职责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泾办发〔2019〕25号)、《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皖财绩〔2019〕1017号)、《宣城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泾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
二、起草过程
该工作规程自2021年1月起开始制定,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依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广泛征求各分管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局党委会议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工作规程共9章25条内容,将县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管理等内容。
(一)明确职责分工。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厘清各有关股室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对新增预算需求的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在申请纳入县级预算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
(三)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三同步”,即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
(四)构建运行监控机制。根据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安排,按季度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稳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并按规定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统一向预算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六)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调整政策和改进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以“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原则,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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