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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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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580969/202102-00019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扶贫开发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文号: 皖人社明电〔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02-24 15:16
【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15:16 来源:泾县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号)要求,定于2月下旬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2021年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

一、决策背景

 春风送岗位  就业暖民心

使农村劳动力等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服务对象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二、决策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号)要求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及时组织开展“听民意、查民情”活动,派出专门人员有针对性地深入社区、乡村走访服务对象,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服务提供支撑。广泛征集岗位信息。深入开展用人单位用工需求摸底,多渠道、多途径广泛收集符合农民工特点和需求的岗位,进一步加大岗位匹配和信息推送力度。

 使农村劳动力等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服务对象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四、起草经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省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号)要求,定于2月下旬至3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2021年春风行动专项服务活动。
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使农村劳动力等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服务对象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六、创新举措

使农村劳动力等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服务对象能得到就业、创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使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对接

七、保障措施

开展好2021年春风行动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十四五”开好局、喜迎建党100周年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好。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带着对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的深厚感情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把党和政府对务工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统筹谋划,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切实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就业服务政策和活动安排,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