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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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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074X/202102-00010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泾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林业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15:37
泾县林业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5:37 来源:泾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林业局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21006

3、采购方式:询价

4、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1222

5、采购日期:2021226

6、成交供应商名称:泾县华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新昌路 1

8、成交金额:178800.00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江西五十铃

D-MAX20201.9T

1

178800.00

10、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明志、胡素梅、李文瑟(采购人评委)

11、采购人名称:泾县林业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

联系人:李文瑟

联系方式:13515631626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25

项目负责人:庹先生

联系电话:15956366009

13、收费标准:按2000元包干    收费金额2000

14、公告期限:2021226日至20213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林业局、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泾县红星广场,联系电话:13515631626159563677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林业局  

芜湖春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