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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103-00007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预算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泾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9 09:12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314Q/202103-00007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预算
发布机构: 泾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泾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9 09:12
关于泾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9 09:12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推广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泾县司法局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公示(见附件),并对2021年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本项目依法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实行公告,请有意供应商在3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函件送到泾县司法局(地址: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政务新区,联系电话:0563-5031187),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9日-3月15日。

、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材料

1)询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制);

2)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工作服务方案等其他资料;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报名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正本单独封装,副本一起密封在档案袋内于2021年3月15日下午16:00前递交至泾县司法局,逾期不再受理(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材料)。

、项目评标

1.项目提交报名文件不低于三家报名单位视为有效。

2.报名结束即时开标,评标时,报名单位不需要到场。

3.采购单位根据参加报名单位进行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后,按照有效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对未中标报名单位解释原因。

4.中标单位在本年度履行服务项目良好,经采购单位认可,视情况可以续签服务合同。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泾县司法局

联系人:曹一飞

电话:17356327704

五、监督单位及电话:

县政府督办室 0563-5102609

县监察局 0563-5102720

附件:2021年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特此公告

                                         泾县司法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