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帮助指导下,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泾县、绿色发展”的主基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PM2.5、PM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2015年末分别下降41.3%、36.4%、上升23.9%。“十三五”时期9个约束性指标改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出境断面水质稳定Ⅱ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较好完成“十三五”空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续下降,氮氧化物保持零增长,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立高规格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县领导包保、督察督办、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半月调度机制,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各牵头单位各司其职,高位推进涉及我县“2+60”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做好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和水西国家森林公园遥感点位整改销号工作。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我县先后被命名为首届安徽省文明建设示范县,授予“国家生态县”称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全省排名第四。加快实现重点排污单位“三个全覆盖”,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区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全部投入运行。不断优化环评审批,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制”;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二污普查圆满收官,基本摸清污染家底。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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