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乡镇、旅游企业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xlyj0701@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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