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我中心组织修订了《泾县工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暂行办法》,为确保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3日我中心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截止征询结束之日即2021年3月23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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