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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2-0009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1〕6号
发文日期: 2021-01-07 发布日期: 2021-02-0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泾县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1 09:2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泾县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0年12月29日县长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泾县政府办

                         2021年1月7日

 

 


泾县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城区管道石油液化气置换天然气工作,全力防范和坚决遏制因管道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的普及率,改善大气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降低安全风险,从根本上解决液化石油气管道老旧、操作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改善大气环境,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改造为管道天然气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1月份开始实施,2021年3月底前完成城区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置换为管道天然气工作。

三、实施区域

泾县城区所有供应管道液化石油气小区。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9月)。

泾川镇及所属社区、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城区现有液化石油气供气小区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小区供气时间、供气户数和用户对置换的意愿等情况,并成立泾县管道石油液化气置换天然气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负责管道石油液化气置换天然气相应职责范围内工作,并负责协调协助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1月1日开始)。

县置换领导组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告知管道液化气置换天然气工程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惠民利民工作;泾县新奥燃气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公司)和皖能港华公司泾县分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公司)要大力协助配合,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和入户发放宣传单,让广大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了解管道天然气的安全可靠性,加大置换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告知居民安装费用、用气价格等,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营造群众主动申请改造使用天然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1日—2021年3月31日)。

采取分片同步施工的原则,新奥公司和港华公司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组织人员,倒排工期,精心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置换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31日)。

按照“改造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改造完成后,新奥公司和港华公司按照程序组织对置换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县置换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向县置换领导组汇报。

(五)项目通气阶段(改造完成后)

新奥公司、皖能港华公司要与泾县慕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山公司)和安徽泾县丁桥宏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做好对接,共同为申请用户做好管道、计量表等设备的拆装工作,不得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在未收到慕山公司或宏泰公司燃气费用结清证明的,新奥公司、港华公司不得为申请户开通天然气。

(六)申请补贴阶段(用户通气后)

1、申请领取政府补贴起止期限:符合享受政府补贴政策的天然气用户应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申请政府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领取政府补贴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奥公司、港华公司窗口。

3、申请领取政府补贴材料:

① 领取补贴申请表;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③ 申请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④ 天然气开通安装合同及缴费发票(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五、保障机制

(一)协同机制。县置换领导组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新奥燃气公司、皖能港华公司、慕山公司及宏泰公司进行对接,协调置换工作,妥善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县直有关单位开启行政审批和协调服务“绿色通道”,为置换项目报批、施工等提供指导帮助,对置换工程涉及的道路挖掘占用费、渣土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政策给予优惠或减免。

(二)执法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公安、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执法保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严防以各种形式和借口阻挠工程实施,保证施工顺利开展;对改造工作保障不力,造成工程进度拖延迟滞或无法施工等影响整体进度的将严格追责。

(三)政策支持。

1.延期部分经营类别。因置换时间紧、任务重,慕山公司和宏泰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0日到期前很难按期全部置换完成,为保障用户供气,对慕山公司和宏泰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维护”经营类别的有效期限延续至2021年3月31日,“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储存、销售”经营类别有效期不变。延续期间,慕山公司和宏泰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延续期间安全供气。

2.安装收费分担。此次置换安装费用按照宣城市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新增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370号)执行,由住户、天然气公司和县政府三方按照5:3:2比例共同承担。执行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签订供气置换合同并缴费的用户,超期县财政不予补贴。由天然气公司、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泾川镇政府组成审核小组,对符合政府给予奖励资金的住户进行审核。

3.退出补助。给予原管道液化气供气企业慕山公司和宏泰公司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小区供气时间0-5年(包含5年),每户补偿原管道液化气公司200元,小区供气时间6-10年(包含10年),每户补偿原管道液化气公司100元,超过10年的供气小区不再给予补偿。补偿费用由县财政支付。供气时间以燃气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由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房管中心、泾川镇政府组成审核小组,对符合政府给予补偿资金的小区进行审核。

4.新奥公司、皖能港华公司要针对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燃气保险等制定优惠政策,给予市民优惠。

 

附件:1.申请领取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政府

补贴申请表

2.申请领取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原液

化气经营企业退出政府补贴申请表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

 

申请领取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政府补贴申请表

 

申请对象


身份证号码


房屋坐落


联系号码

 

开通天然气安装合同及缴费时间

 

申请补贴时间

 

申请领取补贴金额

□财政补贴


收款账号/卡号


申请对象

签章:                      年     月     日

天然气公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泾川镇政府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住建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申请领取政府补贴材料:

① 领取补贴申请表;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③ 申请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④ 天然气开通安装合同及缴费发票(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附件2


申请领取管道液化石油气置换管道天然气

原液化气经营企业退出政府补贴申请表


申请企业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联系号码

 

企业位置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

 

小区名称

 

小区户数

 

小区燃气竣工

验收时间

 

申请补贴时间

 

申请领取补贴金额

□财政补贴


收款账号/卡号


申请企业

 

签章:                      年     月     日

泾川镇人民政府或

房管中心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住建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申请领取政府补贴材料:

① 领取补贴申请表。

② 小区燃气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交验原件,收取原件)。

③ 小区户数证明材料:有物业小区由县房管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无物业小区由泾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交验原件,收取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交验原件、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