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
经研究,现将民政局2021年4月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继续在茂林镇、丁家桥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2.深入开展上海下放居民维稳工作。
3.指导乡镇开展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
4.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开展一季度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抽查。
6.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后特困人员合规性抽查。
7.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村和社区 “ 两委 ” 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开展走访摸底、做好集中整顿、组织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按时上报村(居)民委员会摸底统计台账。
8.跟踪指导桃花潭镇撤并村工作,及时上报县政府审批。
9.制定印发全县孤儿、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方案,指导全县开展留守儿童、孤儿、困境儿童进行走访、开展儿童“六防”保障,监护人能力评估。
10.开展第二季度村务公开督查。
11.及时印发村干部报酬新标准,做好新标准资金的拨款。
12审核《泾县标准地名录》和《泾县城区图》。
13.研究出台《泾县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14.指导幕桥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制定试点计划,落实试点任务,继续推进2021年智慧社区试点。
15.加强政治引领。2016年前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将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的核准工作;各社会组织组织本会会员开展学党史办实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坚守政治底线和法律红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
16.开展公益创投。做好第二届公益创投实施项目的评估和总结工作,在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强化社会组织品牌意识,针对反馈台账和财务不规范问题,召集社会组织再对接再规范;
17.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时间:2021年4月1日至7月1日,采取网上年检和上门年检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双重管理”,明晰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
18.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
泾县民政局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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