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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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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4863530597/202104-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市监知〔2021〕56号
发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01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6 来源: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所、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宣城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宣市监函〔2021〕4号)要求,现制定《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泾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及推进计划要求,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全县知识产权系统履行行政保护工作职责的主动性,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严格专利保护。一是严格依照修订后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制度,开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行政裁决工作。二是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和侵权风险排查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防范化解侵权风险。畅通受理渠道,拓宽案源线索,优质高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工作。三是加大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力度,加大涉外、涉民营企业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发挥行政保护优势,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四是依法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秩序。

(二)综合施策,强化商标保护管理。一是创新商标保护方式和手段,聚焦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网络销售等环节, 加大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高、影响恶劣等

严重侵权行为的办案业务指导力度。切实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完善驰名商标联系人名录,加大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要及时保护,对有行政保护记录的要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三是加强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加强服务商标保护。四是加大整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严防将少先队标志及文字注册商标或者将其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

(三)严格监管,加强地理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一是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突出特色质量标准,依法依规明确科学合理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流程等事项。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二是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网络平台企业总部属地地理标志保护,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三是以展览会、交易会、批发市场、旅游景区为重点,强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围绕重大政治、体育和文化活动,加强官方标志和特殊标志保护。

(四)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加强全链条保护。一是加大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抗疫防护用品、民生物资、农村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保护。二是加强在侵权假冒多发的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段的治理。三是加强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的力度,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健全对互联网自营、他营、移动客户端等不同网络交易平台的治理机制,引导平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全流程管理,深挖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化治理。四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做好世界制造业大会、徽商大会等大型活动和展会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要积极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站等措施,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

(五)完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安徽分中心作用,加强协同协作,持续为企业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应对纠纷提供高水平指导服务。二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供给,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收集与研究。建立健全各地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专家顾问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与海关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衔接和信息沟通,履行好商标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职责,协助做好商标专利侵权认定等相关工作,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进出口,进一步改善全县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5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集中销毁侵权物品,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增强法律威慑力。在我县春茶产销旺季,开展春茶地理标志使用专项治理,规范春茶地理标志使用行为,营造良好春茶市场环境,促进提高我县茶叶知名度和竞争力。

(二)第二阶段(6月-10月)。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侵权行为治理力度,严格依法处置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大、影响坏的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置。主动联络主管及主办单位,着力做好重大活动知识产权保护。要集中执法办案力量,积极开展执法工作,督查督办一批在大案要案,加大案件公开力度,塑造良好市场环境,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三)第三阶段(11月)。各股、队、所对本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具体措施、活动情况和案件数量等,在工作开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及发现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队、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注重部门协作,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局报告,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

(二)加强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海关的协同联动,健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协调,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保护合力。深化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大行政保护协作指导力度,扩展区域协作范围,完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部门与电商平台工作联动和信息推送机制,提升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效率。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股、队、所积极组织开展业务

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行政保护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报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措施和成效,震慑侵权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四)及时报送信息。注重经验总结和信息分享,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局。各股、队、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请于11月8日前书面报送县知识产权股,电子版发送至县局服务器知识产权股文件夹。

联系人:吴芳        联系电话:0551-5100531

 

 

 

 

 

 

 

 

 

 

 

 

 

 

 

 

 

 

 

 

抄送:市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