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应关切>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103-0009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部门回应】房产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5 17:29
【部门回应】房产证
发布时间:2021-03-15 17:29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反映内容:请问各位领导世家花园十号楼能办到房产证吗?什么时候能开始办?希望能听到确切的答案。

受理渠道:县长信箱


回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 经查:世家花园10号楼目前正在办理规划核实及竣工验收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待开发企业提供完整上述材料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后,业主可凭商品房购房合同、相关税费缴纳凭证、身份证明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登记。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