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液化石油气运输槽罐车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
结合《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全面排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一步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应急局结合实际形成初稿,2021年1月1日向11个乡镇人民政府、43家县直单位、驻泾各单位征求意见,截止1月12日未收到反馈建议,2021年1月12日,以县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退出机制,推行路线风险评估,加快建设“一张网”信息系统,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适用安全技术,破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难题。
五、主要任务
1.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
2.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等制度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车载罐体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5.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要求,积极推广危险化学品防碰撞装置、槽车罐体防损钢架、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
六、创新举措
在整治对象方面,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在整治内容方面,全面排查许可准入情况,核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完善退出机制,深入开展车载罐体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保障技术作用,严格托运、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
在组织保障上,加强车辆运行安全监管,严格禁限行管控,建立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畅通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协同共享渠道,健全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七、保障措施
建立政府领导,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制定整治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任务清单、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要求时间、路线和责任分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解决影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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