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市工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实施办法》、《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每年要建立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现按照省市工作安排,请各校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组织专人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为评估依据,逐项评分,并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2),每一项相关过程性佐证材料由学校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同时,全面总结学校体育工作,组织专人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见附件4),有关内容要与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上报一致。
请各校务必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4的纸质版(盖章)报送县教体局基教股。
附件:1、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安徽省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3、安徽省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实施办法
4、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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