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发改委价格股股长胡昌富对“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关事项”文件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运用价格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0〕63 号),制定切合泾县实际的降价政策。
二、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两部制电价优惠政策。此项政策与省市文件完全一致。
2.降低非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按照省市下调10%的要求,结合泾县水、气价格实际,在原有基础上下调10%,提出具体价格标准。
3.关于申请医疗防护设备设施生产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执行省药监局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省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优化服务,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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