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交易行为、维护技术交易秩序,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皖科区秘【2020】2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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