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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5-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泾县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9 17:03
《泾县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9 17:03 来源:县文旅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泾县文化建设突破、旅游发展提升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弘扬新四军精神·经典红韵泾县行”主题,按照“巩固基础市场,拓展周边市场,培育发展潜在客源市场”的工作思路,加快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共促、政府与企业联动”的宣传营销机制,精准投放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策划开展主题营销和节事活动,奋力打造“泾县,宣纸上的山水画卷”品牌,不断提高泾县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确保全县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稳中有增,推动泾县“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前期通过调研和联合相关景区负责人、文旅企业代表2021年2月3日在泾县文旅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工作召开座谈会深入交流,商讨具体事宜。调研结束后,受县政府委托后修改形成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并征求了各乡镇关于《泾县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的建议。最后修改完善后经县政府同意于2021年4月21日,文件正式发布。

四、工作目标

提高泾县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确保全县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稳中有增,推动泾县“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突出“弘扬新四军精神·经典红韵泾县行”主题,按照“巩固基础市场,拓展周边市场,培育发展潜在客源市场”的工作思路,打造“泾县,宣纸上的山水画卷”品牌,提高泾县美誉度和影响力,确保全县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稳中有增。

(二)重点工作。包括节庆赛事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形象宣传和旅游市场营销四个方面。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四)年度活动安排。全年计划安排15项活动,其中,传统活动4项 ,新增节会2项,县文旅局组织开展3项旅游大赛评选,企业举办6项主题营销活动。

(五)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包括奖励项目和标准、奖励申报审批、奖励资金来源、使用原则、解释权限和起止时间

六、创新举措

广告宣传方面在宣城、泾县等高铁站投放灯箱广告;与中央电视台或者安徽、南京、上海等长三角城市电视台合作,拍摄旅游宣传纪录片;利用当地民俗和特色资源自主举办或者承办樱花、杜鹃花、杨梅、采摘、灯光、美食等节庆展销与宣传推广活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宣传营销资源,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全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实施一体化管理,充分调动政府各部门及文化旅游企业联合营销的积极性,构建县、乡(镇)、企业三级宣传营销机制,形成全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的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宣传营销工作落到实处。(三)做好保障服务。制定《泾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各乡(镇)政府和文化旅游企业要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加大投入,保障宣传营销活动顺利开展。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县文旅局

解读人:丁仕海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510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