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皖水农函〔2019〕231号)及《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予以公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范围)
行政主体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
运行管理责任
泾县人民政府
职务
泾县水利局
详见下表
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泾县
李宏武
分管副县长
柯正宏
局长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和服务电话
序号
乡镇
供水单位名称(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厂址所在地
供水单位责任人
联系电话
乡镇行政责任人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保站)
1
桃花潭镇
桃花潭自来水厂
桃花潭镇包合村
姚学建
13170265358
徐进
镇长
0563-5870202
胡乐文
18456340609
2
桃花潭自来水厂分厂
桃花潭镇桃花潭村
3
桃花潭厚岸村饮水工程
桃花潭厚岸村
孙再祥
15956319661
4
桃花潭查济饮水工程
桃花潭查济村
查天林
13865304381
5
桃花潭厚岸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罗红维
13805622674
监督电话:0563-502194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00
监督电子邮箱:jxncys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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